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9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根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学院拟于近期开展“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

2.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3.学习成绩优秀;

4.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入党态度端正,入党动机端正;

5.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学业帮扶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有突出事迹或受到媒体报道者,可优先推荐。

6.在文体活动或学科竞赛中为学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优先推荐。

7.在引领班级学风、宿舍学风方面做出表率者,优先推荐。

8.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推荐。

(二)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当年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学校、学院疫情防控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截至“推优”时,必修课程仍有未通过者;

3.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智慧团建系统尚未入驻、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者。

二、“推优”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到会全体团员参加“推优”投票,团支书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 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2.全体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根据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 提出组织意见。

3.学院团委对“推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 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4.“推优”情况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5.符合“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学生团员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1),团支书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及意见,统一整理后将附件121025日前上交。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学生团员推优入党申请表

附件2 2023-2024学年积极分子(预选)信息收集表


管理学院团委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