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管理学院“医管先锋”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徐医大管字〔2026〕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学院2023-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开展2026年度“医管先锋”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就业先锋”已完成评选,本次评选设科创先锋、志愿先锋、实践先锋、文体先锋、红色先锋五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评“医管先锋”荣誉称号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二、取消参评资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内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参评学年内考试课程或考查课程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三)参评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科创先锋。旨在表彰在科学研究、学术创新和创新创业竞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参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1项或2-5 项中2项及以上: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A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团队排名前三位;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二)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B类所列竞赛项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且在团队排名前三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并获评优秀论文1 篇及以上。
4.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且本人为第一作者。
5.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二)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
(二)志愿先锋。旨在表彰在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参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热心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60小时以上,长期坚持参加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大型赛会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
2.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应急救护培训等公益活动,或在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3.组织策划的志愿服务活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被校内外媒体宣传报道,或荣获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表彰。
4.志愿服务事迹感人、影响广泛,能够有效带动身边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学院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实践先锋。旨在表彰在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以致用的学生。参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或实践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实践事迹被校内外媒体报道。
2.在专业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获得实习单位书面表扬或推荐,实习成果显著,实习单位评价为“优秀”等次。
3.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或在社会实践中为地方发展、行业进步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4.担任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积极组织带领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组织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取得突出成效。
(四)文体先锋。旨在表彰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显著成绩的学生。参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省、市各类文艺赛事中获奖,或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校级文艺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大学生运动竞赛并获得前八名奖项,或在校级运动会中获得名次、为学院争取积分。
2.在校内外文艺晚会等大型文体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3.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担任学院或班级文体骨干满一年,为学院文体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带动身边同学参与文体活动。
(五)红色先锋。旨在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党建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学骨干。参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1.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理论学习、思想引领、困难帮扶、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表现优秀,在理论学习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入党初心,获得党支部书面推荐。
3.担任党、团学组织骨干满一年,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所负责的组织或活动成效显著,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4.积极参加思政技能大比武、在马言马等活动并取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主动引领校园主流价值文化。
5.在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
四、评选名额与比例
“医管先锋”每年度总计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 5%。学院根据各年级学生数量和各系列实际申报情况在总量范围内适度调整,各系列之间名额可调剂使用。参评材料所涉事迹及成果须发生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可申报多个系列的评选,但最终当选不超过两个系列。不同系列的荣誉称号可累加认定。“医管先锋”评选结果作为推荐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
1.请申报学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THBBYWRMT2Ntd25M;
2.提交《“医管先锋”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1);
3.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请各班级班长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按照姓名+申报类别命名)汇总发送至邮箱204423124@qq.com;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请统一收齐后工作时间内报送至信息楼321办公室。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管理学院“医管先锋”荣誉称号申报表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