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卫生健康治理暨医药类院校MPA案例大赛现场决赛规则和比赛流程

时间:2026-10-21   点击数:[]

第一部分 现场决赛通用规则及评分办法

一、比赛规则

(一)比赛形式。本科生组第一轮和第二轮、普通研究生组及MPA组第一轮采用“现场汇报+专家问答”形式。每支队伍现场展示不超过7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原则上安排5分钟,场间衔接原则上1分钟,由主持人统一计时。现场展示到时即止,专家问答时长由主持人统一控制;如因非参赛队伍原因发生设备故障或比赛中断,由现场负责人做好记录,报组委会按统一程序处理。MPA组八强PK执行专门30分钟赛制,不适用普通展示轮次的时间分配。

(二)设备保障。各赛场配备比赛电脑、投影和必要的演示设备。参赛团队按照要求提前提交的PPT由组委会统一拷贝、核对及试播。10月31日7:00—8:00,各赛场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向参赛团队开放,供其熟悉赛场、查看设备并测试已提交PPT的播放效果。现场测试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影响比赛准备。参赛队伍不得擅自替换演示文件;涉及特殊软件、音视频或设备需求的,应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现场上场人员须为已备案的参赛成员,具体人数及核验要求按组委会发布的决赛通知执行。

二、比赛流程

(一)本科生组:第一轮分3组现场展示与专家问答,各组成绩前2名晋级第二轮,共6支队伍;取得第二轮资格的队伍退赛或无法参赛的,原则上从该队原第一轮所在比赛组已经入围现场决赛的队伍中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经组委会确认后参加第二轮。第二轮采取“单队展示+专家问答”方式,由同一专家组对6支队伍重新评分、统一排序,第一轮成绩不带入第二轮。第二轮排名前2名为特等奖,其余4支队伍为一等奖。递补原则上在第二轮开始前完成,特殊情况由组委会审定。

(二)普通研究生组:一轮现场展示与专家问答,不设第二轮。

(三)MPA组:第一轮分4组现场展示与专家问答,各组成绩前2名晋级八强PK。取得八强资格的队伍因故退赛或无法参赛的,原则上由原比赛组依成绩名次递补。八强PK采用四场两队论辩形式,按下文MPA组八强PK专项实施细则组织评分、统分、点评与结果审定。

三、现场展示轮次评分标准及统分办法

第五届全国卫生健康治理暨医药类院校MPA案例大赛现场决赛普通展示轮次评分表(满分100分)


本表适用于本科生组第一轮、第二轮,普通研究生组,以及MPA组第一轮;MPA组八强PK依照下文MPA组八强PK专项实施细则另行评分和统分。评分沿用本届已公布的六项指标及权重。现场展示、专家问答、团队配合与答辩表现纳入有关指标综合评价,不另设附加分值。优秀调研报告奖由组委会另行组织独立评审,不计入主体奖现场比赛成绩。

(一)评分原则。各参赛队伍由所在轮次、所在比赛组的评审专家独立评分。每名专家按六项指标逐项评分,六项分值之和为该专家给出的该队总分,满分100分。

(二)现场表现评价。现场展示重点关注核心问题呈现、论证逻辑、事实证据和表达效果;专家问答重点关注分析判断、证据解释、问题回应及政策建议的可行性;团队配合重点关注现场组织和规则遵守。相关表现综合体现在六项指标中,不单设第七项评分。允许单人组队;本科生组未单独提交调研报告的,不因此直接扣分,应依据案例正文、分析报告及现场展示答辩中的事实证据评价。

(三)专家评分。专家使用组委会统一的评分表,独立给出六项分值并签名。各项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评分表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发现漏评、超分、原始记录错误等情况,由相关专家核实签字更正,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四)统分办法。除MPA八强PK外,各轮次均采用本比赛组全部有效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队成绩,不剔除最高分或最低分。每位专家的队伍总分S=六项指标得分之和;队伍成绩F=本轮本组全部有效专家总分的算术平均值,统分计算保留完整精度(至少保留四位小数复核),排名以未经两位小数舍入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家评分缺失、漏项或回避时,须经现场复核并报组委会按照统一评审要求处理,不得擅自减少某队有效评分人数。

(五)成绩排序及同分处理。本科生组第一轮在各自比赛组内排序、每组前两名晋级第二轮;普通研究生组在本组内统一排序;MPA组第一轮在各自比赛组内排序、每组前两名晋级八强PK。不同比赛组第一轮成绩不直接混合排序。本科生组第二轮由同一专家组对六支队伍重新独立评分,以第二轮成绩统一排序,第一轮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队伍按未经两位小数舍入的成绩比较仍相同的,依次比较本轮本组专家对“理论运用与分析深度”“政策建议创新性与可行性”“问题意识与实践价值”三项评分的平均值;仍不能区分的,由本组评委集体评议并形成书面意见,报组委会审定。

(六)成绩复核和公布。各比赛组指定统分员和复核员分别核对原始评分、分项合计、专家人数、平均成绩及名次。两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评审组负责人确认后,提交组委会审定。比赛成绩及获奖名单以组委会正式公布的结果为准。MPA八强PK执行其已确定的七位专家评分、综合分加权和去最高最低分的专项统分办法,不适用本款普通轮次的算术平均办法。

第二部分 MPA组八强PK赛制及评分统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与晋级办法

(一)本细则适用于第五届全国卫生健康治理暨医药类院校MPA案例大赛MPA组现场决赛八强PK赛。MPA组现场决赛第一轮设4个比赛组,每组12支队伍。各组依据第一轮成绩排名,前2名晋级八强,共8支队伍。第一轮成绩仅用于确定晋级资格,不带入八强PK。

(二)取得八强资格的队伍因故退赛或者不能参加八强PK的,应及时报告组委会。经核实确认后,原则上由该队原第一轮所在比赛组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递补队伍须为原比赛组已经入围现场决赛、符合参赛资格和现场比赛要求的队伍,递补名单由组委会确认并通知有关队伍。递补原则上在八强对阵抽签前完成;抽签后、比赛开始前发生递补的,须重新核定对阵。八强PK正式开始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三)八强PK采取四场两队PK形式。PK为案例展示、双方质询和现场论辩的比赛形式,不采取单场胜负淘汰制。八支队伍由同一组7位专家独立评分、统一计算成绩并排序,第一至二名为特等奖,第三至八名为一等奖。八强以外队伍的主体奖按照本届大赛已确定的评奖办法执行;同一队伍不重复授予不同等级主体奖。

二、抽签与赛前准备

(一)八强对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原则上实行第一轮同组回避,并兼顾同校回避。两项条件无法同时满足时,优先保证第一轮同组回避,并记录抽签情况。确定01—08号赛位后,01对02、03对04、05对06、07对08,依次进行四场比赛。每场前一赛位为甲队,后一赛位为乙队。

(二)赛前统一核验参赛资格、现场成员、案例文本版本及赛位信息。八强评分统一使用组委会确认的同一轮次案例文本。前期匿名初赛及现场决赛第一轮成绩均不带入八强PK,7位专家须对八强案例文本重新独立评分。参赛团队不得擅自更换已经确认的案例文本。

(三)如有递补队伍,须在比赛前完成递补队伍文本评阅。专家应事先申报指导、亲属等应当回避的关系,组委会须在开赛前完成回避或替补安排,确保八支队伍适用一致的有效评分规则。

(四)赛场统一配备计时设备、电脑及演示设备、主持人提示卡、专家评分表和统分表。工作人员赛前核对参赛队伍、赛位编号和展示材料,不得向参赛队伍透露评分情况或实时排名。

三、单场PK比赛程序

每场比赛30分钟。主持人统一计时,案例陈述和总结陈述到时即止。两轮论辩分别由甲、乙队取得先行发问权,主持人负责控制双方发言机会和环节用时。专家提问时间为两队共同使用,无须7位专家逐一提问。每场结束后不单独安排专家点评。八强PK执行上述独立时间安排,不适用第一轮单队展示与问答的时间分配。

四、评分标准

每位专家分别给出案例文本评分T和现场表现评分P,均以100分为满分。案例文本占40%,现场表现占60%;各项指标独立评分,不得超过规定分值。

五、统分与名次确定

(一)每位专家对每支队伍的综合分按以下公式计算:S=0.40×T+0.60×P。其中,T为该专家给出的案例文本分,P为该专家给出的现场表现分。每支队伍原则上须取得全部7位专家的有效综合分。

(二)对每支队伍的7个专家综合分,分别剔除其中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个综合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队最终成绩。最高分或者最低分出现并列时,各仅剔除1个。不得对文本分和现场分分别剔除最高、最低分后再合成。

(三)八支队伍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统一排序。计算时保留至少4位小数,公布时可以显示2位小数;名次以未按2位小数截断的计算结果为准。

(四)出现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纳入该队最终成绩计算的5位专家的现场表现分平均值、案例文本分平均值;仍不能区分的,由评审组集体评议并形成书面意见,报组委会审定。不得以赛位编号或单场PK胜负确定名次。

(五)统分员、复核员分别复核原始分数、加权成绩、最高最低分剔除情况和最终排名,评审组负责人确认后形成拟获奖名单,报组委会审定。

(六)专家评分使用组委会统一的《MPA组八强PK专家评分表》,七位专家分别填写、签名提交;统分员按赛位核对队伍信息,逐项录入专家评分,复核综合分加权计算、最高最低分剔除、五位专家均分、同分比较及奖项排序。纸质评分表与电子统分记录核对一致后,方可按规定提交审定。

六、专家集中点评与成绩复核

四场PK结束后,由1位专家代表集中点评5—8分钟,主要围绕案例选题、研究分析、证据运用、政策建议及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逐队公布分数或名次。集中点评不单独计分,不影响专家已经完成的独立评分。

全部7位专家须在集中点评开始前完成8支队伍的评分并提交签字评分表。集中点评期间,统分员和复核员同步核对各项成绩。除经核实的算术计算、原始记录或录入差错外,不得因点评内容或者已知排名调整专家评分。

七、比赛时间及现场衔接

四场比赛应连续组织。统分、录入和复核贯穿比赛全过程,不得集中到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具体开始时间和比赛场地以大赛现场决赛日程为准。八强PK比赛、场间转换、集中点评及必要机动时间原则上按145—150分钟统筹安排。

八、异常处置与资料管理

(一)递补按本文件第二部分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比赛开始后发生队伍缺席、设备故障、比赛中断或其他影响比赛的情况,现场负责人须及时记录并报告组委会。未经组委会决定,不得自行更换队伍、调整对阵或者直接认定获奖名次。

(二)原始评分表、抽签和递补记录、成绩录入文件、复核记录、错误更正记录及审定材料,由组委会指定人员统一管理和归档。统分员与复核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评分表经专家签字提交后,确需更正的,须核实原因、由相关专家确认并留存记录。

(三)比赛结果经评审组核验、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涉及递补、抽签及评分的相关规则,应当在八强PK开始前向参赛队伍统一告知。

九、附则

本文件经第五届全国卫生健康治理暨医药类院校MPA案例大赛组委会审定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本届大赛已发布通知及组委会有关决定执行。

本次大赛开放观赛登记,请有意向的师生于10月27日中午12点前填报信息。

观赛学生填报链接:https://s.qun100.com/link/ameX5KyHeCa  

观赛老师填报链接:https://s.qun100.com/link/ameWaT809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