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深入课堂听课是了解教学现状的重要方式,是进一步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教学督导及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听课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是学院重视教学、关心教学、教学工作主体化的客观体现。根据《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听课制度》徐医大办〔2016〕文件要求,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听课制度,现将本学期听课任务安排如下:
一、听课内容要求
每次听课必须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听课内容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着重了解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使用教材等,同时还应注意观察教学设备和环境等情况。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表》。
二、听课频次要求
1.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2.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应对所属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有清楚的了解,并组织进行经常性的交流、研讨。每学期应将教研室所属教师的课全部听一遍,也可跨教研室观摩和学习。
3.教师听课
(1)从事教学工作不足二年的教师,每学期应重点听一门与自己教学任务相关的课程,听课次数不少于15次。
(2)讲师等中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3)副教授等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4. 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听课管理与监督
各教研室秘书以月为单位汇总《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表》,并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汇总表》,及时将听课情况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各教研室通过听课所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在每周的集体备课中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整理汇总后,以集体备课记录体现,集体备课记录电子版报教学科研办公室备案。
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 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听课制度
附件2. 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表
附件3. 徐州医科大学听课评价汇总表